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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个人债务
    作者:德州律师刘山陵 来源:德州法律服务网点击数:更新时间:2007-6-10
           夫妻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该方单独偿还,包括婚前个人债务和婚后个人债务。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下列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为满足私欲所负的不合理债务(如购买高档化妆品、金银首饰等);(5)一方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负债务(如赌博、吸毒等);(6) 一方婚前所负债务,该债务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7)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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