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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咨询的问题属于二手房一房二卖问题。
本案中你和出卖人之间只是债权债务关系,因对方恶意违约,你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出卖人与第二买受人恶意串通,侵害你的合法权益,骗取登记,否则你不能提起撤销之诉。第二买受人因已做了产权变更登记,除前述情况外,第二买受人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德州律师网主任:刘山陵 Email: dzfalv.com@163.com 联系电话:1379134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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