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回复留言
 
位置: 德州律师网 >> 法律咨询
  回留言列表

  首页 留言板方式查看 配色:
您是本留言第 4802 个阅读者
* 留言主题: 我的行为是职务侵占吗
业务员
GG



德州法律服务网律师你好:

我是某公司在德州地区的总代理,为公司服务了5年多了。2年前我成立了自己的公司,经营和代理业务一样的事务,从没有拖欠原公司任何货款。近来原公司负责人指控我职务侵占,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

我咨询:我的行为是职务侵占吗

2007-9-3 21:50:13 邮件 主页 QQ IP
刘山陵律师
管理员 GG

头衔:管理员
发言数:215


你好:

   所谓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需看你的经营行为是以原公司名义进行还是以你公司进行,以及原公司是否知道并认可你的经营行为判断。如果原公司知道并一直认可你的行为,那么你的经营行为更符合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行为,构不成职务侵占;反之可能构成职务侵占。

  无论如何,建议你和原公司诉积极协商解决纠纷。一旦对方告诉,问题就复杂了。

2007-9-3 22:02:39 邮件 主页 QQ IP
1 条回复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1页  10条回复/页 转到:


业务范围 | 律师代理 | 事故程序 | 事故赔偿 | 交强险 | 保险纠纷 | 法律法规 | 网站宗旨 | 申请链接 | 权利声明

德州律师网主任:刘山陵  Email: dzfalv.com@163.com  联系电话:13791340496 

办公地址:山东铜镜律师事务所(德城区天衢中路699号天翔大厦701、702、703、704、706、707室,天衢购物中心东邻) 

鲁ICP备070209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