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回复留言
 
位置: 德州律师网 >> 法律咨询
  回留言列表

  首页 留言板方式查看 配色:
您是本留言第 4367 个阅读者
* 留言主题: 德州劳动合同咨询
德州人
GG


头衔:网友
发言数:1


刘律师您好:

   我在德州一家企业连续工作了20多年,在2005年,企业有一政策,可以申请在家待业,工资给300元,企业给交养老保险金,(没有说明年限),2005年底,我提出申请,厂里领导同意签字后就在家了,厂里每月按时给发工资。2007年12月初,朋友告诉我,单位在一家报纸上刊登了一条通知,让我们10多人去单位劳资科有事协商。我听到消息后就去了,劳资科的人告诉我,下个月工资不发了,有三种选择,一是调离单位,二是自己辞职,三是自己交养老保险,对企业的这种做法我们该怎么办?劳动合同法要实施了,企业开始清理人员了,对于我们这些人,现在也没有上班,我们该怎么做才好呢?要求工作,企业不给安排怎么办?

   烦请刘律师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时间给我回信好吗?万分感谢!

                                                      
2007-12-14 22:30:55 邮件 主页 QQ IP
刘山陵律师
管理员 GG

头衔:管理员
发言数:215


您好:

    你咨询的问题属于现在劳动咨询中近期最多的,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许多企业为了规避社会责任,进行解聘职工或清理富裕职工。

    2005年底,你申请在家企业支付工资急养老保险金时,你和企业已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了变更;今年12月企业提出的三种选择方式,都属于企业变相解聘职工的行为,你可以积极要求企业安排工作,若不能,你只有要求企业按解聘职工给予经济补偿了。
2007-12-14 22:37:12 邮件 主页 QQ IP
1 条回复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1页  10条回复/页 转到:


业务范围 | 律师代理 | 事故程序 | 事故赔偿 | 交强险 | 保险纠纷 | 法律法规 | 网站宗旨 | 申请链接 | 权利声明

德州律师网主任:刘山陵  Email: dzfalv.com@163.com  联系电话:13791340496 

办公地址:山东铜镜律师事务所(德城区天衢中路699号天翔大厦701、702、703、704、706、707室,天衢购物中心东邻) 

鲁ICP备070209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