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您好:
我在德州一家企业连续工作了20多年,在2005年,企业有一政策,可以申请在家待业,工资给300元,企业给交养老保险金,(没有说明年限),2005年底,我提出申请,厂里领导同意签字后就在家了,厂里每月按时给发工资。2007年12月初,朋友告诉我,单位在一家报纸上刊登了一条通知,让我们10多人去单位劳资科有事协商。我听到消息后就去了,劳资科的人告诉我,下个月工资不发了,有三种选择,一是调离单位,二是自己辞职,三是自己交养老保险,对企业的这种做法我们该怎么办?劳动合同法要实施了,企业开始清理人员了,对于我们这些人,现在也没有上班,我们该怎么做才好呢?要求工作,企业不给安排怎么办?
烦请刘律师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时间给我回信好吗?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