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回复留言
 
位置: 德州律师网 >> 法律咨询
  回留言列表

  首页 留言板方式查看 配色:
您是本留言第 4517 个阅读者
* 留言主题: 二手房买卖问题
爱琴海
MM


头衔:网友
发言数:2


我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可是现在得知该房土地证是集体的,这样的房子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还有,过户的时候必须本人在场吗?我是说买方,我想把房子放到另一人名下,只带他的身份证,他不出席行吗?
2008-3-11 13:56:15 邮件 主页 QQ IP
刘山陵律师
管理员 GG

头衔:管理员
发言数:215


您好:
在土地证是农村集体情况下,这样的房屋一般是所谓“小产权房”,目前交易行为是国家法律政策所禁止的。但实践中,大量违规存在小产权房交易行为。可以有代理手续情况下,有代理人代理交易。
2008-3-15 8:42:57 邮件 主页 QQ IP
1 条回复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1页  10条回复/页 转到:


业务范围 | 律师代理 | 事故程序 | 事故赔偿 | 交强险 | 保险纠纷 | 法律法规 | 网站宗旨 | 申请链接 | 权利声明

德州律师网主任:刘山陵  Email: dzfalv.com@163.com  联系电话:13791340496 

办公地址:山东铜镜律师事务所(德城区天衢中路699号天翔大厦701、702、703、704、706、707室,天衢购物中心东邻) 

鲁ICP备070209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