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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主题: 请问房产分配问题
纠结中



我妈妈在07年去世,没多久爸爸再婚,后妈那边有两个女儿,一个86年,一个96年,我是87年的。他们结婚没领结婚证。今年我们村里旧房改造能分一套房子,请问如果只写爸爸的名字将来房子是不是会有后妈的小女儿的一份?他们是不是构成了扶养关系?如果写我跟我爸爸的名字的话是不是就跟他们没关系了呢?或者是怎样做这套房子跟他们一家一点关系都没有?

盼解答~谢谢~

2012-11-22 20:03:20 邮件 主页 QQ IP
刘山陵律师
管理员 GG

头衔:管理员
发言数:215


您好:

你所说的问题属于继承纠纷。

你的母亲去世后,旧房属于您和您父亲所有,依照继承法,您的财产份额为1/4,您父亲的财产份额为3/4;旧房改造后的改造房如没有添加购房款的话,财产份额也是如此;您父亲因与后妈的小女儿形成抚养关系,双方是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在您父亲去世后如没有遗嘱的话,他的财产份额由您的后妈、后妈的小女儿、您3人均分。

如您父亲同意,可以立遗嘱,将其财产份额指定您来继承;或在办理改造房产权手续时,把产权人写成您一个人;这两种情况下,都会排除您的后妈及其女儿的继承权。

2012-11-25 9:50:29 邮件 主页 QQ 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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