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回复留言
 
位置: 德州律师网 >> 法律咨询
  回留言列表

  首页 留言板方式查看 配色:
您是本留言第 4713 个阅读者
* 留言主题: 我还能要回孩子吗?
GG



您好:

我有个非婚生儿子。一个月前我将他送人了,而且签了协议同意放弃孩子的监护权。现在我好后悔。我想要回我的儿子。请问我还能要回他吗?

2007-6-14 9:49:29 邮件 主页 QQ IP
刘山陵律师
管理员 GG

头衔:管理员
发言数:215


你好:

]  依照法律规定,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监护权不因私人协议而废止,除非收养人是依照法定收养程序收养你的子女。如不存在法定收养情况,你可以要回孩子。

2007-6-14 9:58:33 邮件 主页 QQ IP
1 条回复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1页  10条回复/页 转到:


业务范围 | 律师代理 | 事故程序 | 事故赔偿 | 交强险 | 保险纠纷 | 法律法规 | 网站宗旨 | 申请链接 | 权利声明

德州律师网主任:刘山陵  Email: dzfalv.com@163.com  联系电话:13791340496 

办公地址:山东铜镜律师事务所(德城区天衢中路699号天翔大厦701、702、703、704、706、707室,天衢购物中心东邻) 

鲁ICP备070209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