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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主题: 公安局还抓我吗?
亡命天涯
GG



 律师你好:

   七年年前,我把同事达成轻伤,我害怕跑了,现在回来,公安局还抓我吗?

2007-6-14 11:14:02 邮件 主页 QQ IP
刘山陵律师
管理员 GG

头衔:管理员
发言数:215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属于轻伤案件的追诉时效。

依据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因此,轻伤案件的追诉时效为5年。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此外《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因而在被害人没有报案或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情况下,你所犯轻伤已过5年追诉时效,公安局不能逮捕你。除此外,你可能因追诉期限而仍然被捕。

2007-6-14 11:20:02 邮件 主页 QQ 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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