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德州法律服务网(www.dzfalv.com )隆重推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前期物业调查、销售合同审核、代理交房、房屋买卖抵押租赁诉讼系列房地产律师业务,竭诚为您服务!

  •  
    德州知名律师刘山陵为您提供公司法务、房地产、知识产权、合同债权、离婚继承、医疗纠纷、劳动仲裁工伤、刑事辩护方面法律服务!
    最 新 热 门
     固顶 买卖合同质量违约
     固顶 违约金问题
     固顶 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固顶 股东诉讼的四种情况
     固顶 隐名股东法律问题研究
     固顶 可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
     固顶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
     固顶 缔约过失责任
     固顶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
     固顶 专利侵权行为
     固顶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责任
     普通 什么是劳务派遣?
     普通 赠与合同及其特征
     普通 赠与合同的可撤销性
     普通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
     普通 附义务的赠与
     普通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普通 因违约赔偿损失责任
     普通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
     普通 交通事故与工伤的混合赔.
     普通 参加工伤保险的主体
     普通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普通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
     普通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
     普通 工伤假肢费
     普通 什么是注册商标
     普通 什么是抵押权
     普通 不得抵押的财产
     普通 抵押合同条款
     普通 抵押权设立
     普通 抵押权的从属性
     普通 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顺.
     普通 实现抵押权
     推荐 抵押清偿顺序
     推荐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转让.
     普通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标志.
     普通 继承中的有限公司股权转.
     普通 离婚中的有限公司股权转.
     普通 强制执行中的有限公司股.
     普通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标.
     普通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
     普通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收购制.
     普通 股东诉讼含义
     普通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
     普通 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
     普通 什么是公司僵局
     普通 股东表决权委托制度
     推荐 房地产律师服务项目
     推荐 期房转让注意的问题
     推荐 二手房交易注意的问题
    最 新 推 荐
     固顶 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
     固顶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
     固顶 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固顶 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
     固顶 买卖合同质量违约
     固顶 违约金问题
     固顶 股东诉讼的四种情况
     固顶 隐名股东法律问题研究
     固顶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
     固顶 缔约过失责任
    相 关 文 章
  • 无相关文章
  •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区别    3星级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区别
    作者:德州律师刘山陵 来源:德州法律服务网点击数:更新时间:2007-6-9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虽然都属于公司股东诉讼,但二者有重大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相提并论。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依据不同。公司股东的权利按其行使目的可分为共益权与自益权两种类型。前者依据是共益权,后者依据的是自益权。在股东代表的诉讼中,原告既是股东,又是公司的代表人;在直接诉讼中,原告仅以受害的股东身份提起诉讼。
    2.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因管理层侵犯公司利益引起的,其根本目的在于公平地保护中、小股的权益;而直接诉讼则是因侵犯股东利益引起的,目的在于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3.诉权不同。前者的原告仅享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维护的是公司的利益,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则属于公司;后者维护的是股东的利益,原告所享有的诉权包括形式上和实质上两个方面。
    4.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在直接诉讼中,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在代表诉讼中,被告则是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董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公司是否参加诉讼及在诉讼中处于何种法律地位,两大法系国家有所不同。在英美,公司是作为名义上的被告参加诉讼的,同时,公司又是代表诉讼中的真正原告。因为如果股东原告胜诉,直接受益的是公司。而根据日本商法典规定公司可以不参加诉讼。从我国现有的司法实践看,公司是被作为第三人对待的。
    5.对原告资格的要求不同。并非任何股东都有权提起代表诉讼,只有在一定时期内连续持有或当时持有若干比例股份的股东才符合原告资格。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滥用代表诉讼制度而购买或受让股份。在英国,若股东参与了所诉的过错行为的话,就因其不具备“干净的手”而无资格提起代表诉讼;而直接诉讼中对原告股东一般没有限制。
    6.提起诉讼的程序要求不同。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有前置程序限制,而直接诉讼无此要求,股东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7.诉讼所得赔偿的归属不同。在代表诉讼中所获得的赔偿是归属于公司的,名义上的原告股东不能直接获赔。而直接诉讼所得赔偿属于股东享有。
    8.诉讼判决结果的约束力不同。代表诉讼的判决结果不仅约束原告股东、被告和公司,还约束其他所有的股东,其他所有股东不得就同一事项再对同一个人提起相同的代表诉讼;而直接诉讼的判决结果只对原、被告有约束力。
    录入:Admin
     
  • 上一篇文章: 股东诉讼的四种情况

  • 下一篇文章: 股东诉讼含义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业务范围 | 律师代理 | 执业动态 | 法律法规 | 网站宗旨 | 联系我们 | 申请链接 | 权利声明

    德州法律服务网站长:刘山陵  Email: dzfalv.com@163.com  联系电话:13791340496 

    办公地址:山东鑫大公律师事务所(德城区天衢中路158号、市工商银行西30米) 

    鲁ICP备07020995号